| ID | URL | Title | doc_date | section_title | content | page_num | embedding_status | last_fetch |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核銷原則 |
2025-07-11 |
流程標題 ~ 備註 |
經費結報/結案流程
建立會計編號相關規定流用/變更支用原則結報 N(整合性計畫)
核銷時間:6/10、12/10,由主持人自行函送結報
收支報告表 G;支出明細表 K;財產增加單(設備費者應檢附)N
實施就地查核,免檢送
實施校務基金,除規定應繳回外,免繳回 N
註明各人員姓名、職級、月薪及月份
詳細列明
日期:2025/7/11 |
18 |
embedded |
2026-03-19 23:53:2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核銷原則 |
2025-07-11 |
流程標題 ~ 步驟 4(核銷缺漏處理) |
經費管理系統發票登錄與會計編號流程
黏貼憑證功能新增:在發票(收據)資訊輸入欄位中加入開立支票選項,並修正經費管理系統相關功能。
發票(收據)資訊欄位:付款種類選擇支付廠商或已墊付,均需逐筆確認登錄發票相關資訊。
因應審計部查核作業之需求,請於核銷時逐筆正確登錄發票相關資訊。若未完成登錄,將可能延誤報銷程序與款項支付時程。
核銷報支經費未登發票資訊會有何影響?查核期間,如經稽核人員發現有缺漏,將通知計畫主持人或助理人員補登資料。若因此產生勾稽異常,相關款項將可能予繳回,並將列入本校審計缺失紀錄,請務必確實辦理。 |
19 |
embedded |
2026-03-19 23:53:2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核銷原則 |
2025-07-11 |
步驟 5(物品請購) ~ 步驟 8(送主計室) |
請進入「經費管理系統」物品請購(甲式)主畫面。請購金額超過1.5萬元,經核准採購後,黏貼憑證處,選修正單號之「編輯」→「編輯黏貼憑證」。購後,發票要如何登錄?憑證畫面修改發票(收據)資訊或受款人資訊。
已完成雙方契約簽訂,如何取得會計編號?請提供核章版計畫簽辦表(或簽呈)、雙方用印版契約書電子檔,送主計室建立會計編號。
填具『本校執行委託(補助)計畫簽辦表』,於本次以『訂購單』形式取得產學合作計畫申辦事項之其他項,載明『申請建立會計編號』,計畫書。因不需要簽約,如何取得會計並經相關單位核准。
將核章版計畫簽辦表、訂購單及相關附件,送主計室建立會計編號。 |
19 |
embedded |
2026-03-19 23:53:2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核銷原則 |
2025-07-11 |
步驟 9(經費尚未撥款) ~ 備註 |
經費尚未撥款入校,因執行研究計畫填具『執行計畫經費暫借款簽辦表』,向校、院、IT畫之需要,須先行動支經費,該如系所管理費或個人結餘款等相關經費暫借,送經相處理。
經費尚未撥款入校,向個人結餘款填具『墊付款歸墊通知單』,送經相關單位核章後,餘款暫借,今委託單位已撥款,該送主計室辦理歸墊事宜。
如需進一步說明或操作細節,請參考相關PPT第7頁或聯絡經費管理系統負責人。 |
19 |
embedded |
2026-03-19 23:53:2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核銷原則 |
2025-07-11 |
流程標題 ~ 步驟 5 |
工研院分包計畫經費流用及報支流程
請先詳細閱讀契約書中關於經費流用之相關條款。
依條款訂定之流用比率範圍內,循本校行政程序執行工研院分包計畫期間,如需辦理,若流用比率超出契約約定之限額,須行文 K 各科目間辦理經費流用,應如何申報請工研院審核及核准,方可實施。
線上流用申請:行政 e 化 系統 / 研究計畫類 / 12. 執行委託或補助計畫流用申請表。
是否可逕行辦理?是 → 依契約變更後辦理展延事宜;否 → 需另行辦理。
請依委託機關單位(含民間企業/團體)所訂規定及契約書編列預算表之標準辦理核銷。
經費報支:對明列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之項目(如鐘點費、出席費等),得依其最新標準報支;其餘委託單位未規定者,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20 |
embedded |
2026-03-19 23:53:2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核銷原則 |
2025-07-11 |
步驟 6 |
主持人費規定支領上限 200,000 元,報支請勿超過此限額。 |
20 |
embedded |
2026-03-19 23:53:2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
0000-00-00 |
|
|
1 |
remove |
2026-03-19 23:53:2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1255d495184a309d03721b6dac339840.pdf |
0000-00-00 |
|
|
1 |
remove |
2026-03-19 23:53:45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一般險保費表 |
0000-00-00 |
|
|
1 |
remove |
2026-03-19 23:54:06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申請國科會補助專題計畫國外出差旅費核銷注意事項 |
0000-00-00 |
前言/總則 |
12 職等以上且領有全額主管加給者,可補助商務艙票價。核銷時請先行送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至人事室審核其職等及主管加給是否均符合,經人 事室確認無誤後,始可核銷商務艙票價。
10. 請依舉辦會議地點或研究地點所列每日生活費數額核銷日支生活費。舉辦 國際會議單位或研究單位有提供膳宿或現金津貼者,請於日支生活費扣除。 ( 早、中、晚餐膳食費分別以生活費日支數額 4% 、 8% 、 8% 計算,住宿費則為 70%) |
2 |
embedded |
2026-03-20 00:07:42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申請國科會補助專題計畫國外出差旅費核銷注意事項 |
0000-00-00 |
前言/總則 (續) |
11. 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九、……略以,出國種類未依 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且未動支者,應將款項繳回本部。如為多年期計畫分 年核 定國外差旅費則應為分年辦理,意即其中一年未辦理流用及變更且未 動支, 該年度國外差旅費應全數繳回國科會。12. 多年期計畫分年核定國外差旅費,其中一年因故無法出國,可事先辦理流 用及變更,將核定各年度國外差旅費合併使用,但應分別繳交出國心得報告。 |
2 |
embedded |
2026-03-20 00:07:42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科會國際會議出國補助規範 |
0000-00-00 |
流程標題 ~ 步驟 2.3(註冊費) |
專案補助出席國際會議流程
專案補助出席國際會議,應依國科會核定補助金額、補助項目申請,非核定補助項目(如:國內交通費)不可以報支。
臺灣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班機往返經濟艙。檢附 (1) 電子機票或機票票根;(2) 代理收轉付收據或國際航機票購票證明單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3) 登機證或航空公司開立之搭機證明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 如非本國班機,請檢附「國立成功大學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首長或授權代理人核定)。
依會議地點之日支生活費報支,如有住宿免費宿舍、過境費、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依照「國外旅費報支要點」第九點規定報支。
大會所發之註冊費收據(如為網路印者,請標註「此為唯一收據」並核章)。 |
1 |
embedded |
2026-03-20 00:08:26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科會國際會議出國補助規範 |
0000-00-00 |
步驟 2.4(手續費) ~ 步驟 6 |
包括護照費、簽證費及機場服務費,請檢附單據。
依「明台產物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金額新台幣400萬元」標準,檢附保險費收據;如非採上述標準投保者,僅得報支該標準之保險費用。
請於國科會網頁上傳心得報告及經費結報,並列印上傳經費結報明細畫面。
經費報支時請填具國外出差費報告單,除檢附上述報支項目單據外,出國請假單、國科會補助公文、會議邀請函(或議文接受函)、會議議程、經費結報上傳畫面請一併檢附。
報支項目如為外幣者,以外幣兌換水單之匯率(需檢附水單)或以出國前一日之台灣銀行現金賣出匯率換算之;採線上繳費,請檢附信用卡帳單明細影本,該費用之信用卡刷卡手續費可合併報支。
此類出國補助計畫之核定經費如有不足,不能與國科會之專題研究計畫分攤費用,但可與其他非國科會補助經費分攤。 |
1 |
embedded |
2026-03-20 00:08:26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科會補助出席國際會議規定 |
0000-00-00 |
流程標題 ~ 步驟 2-2 |
專案補助出席國際會議流程
依國科會核定補助金額、補助項目申請。若申請項目未經國科會核定(例如國內交通費),則不允許報支。
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之補助項目包括: (一) 機票; (二) 註冊費。
機票: 1. 台灣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班機往返經濟艙。需檢附: (1) 電子機票或機票票根; (2) 代理收轉付收據或國際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3) 登機證或航空公司開立之搭機證明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 2. 如非本國班機,請檢附「國立成功大學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主任或授權代理人核定)。
註冊費:大會所發之註冊費收據(如為網路列印者,請標註「此為唯一收據」並核章)。 |
1 |
embedded |
2026-03-20 00:09:28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科會補助出席國際會議規定 |
0000-00-00 |
步驟 3 ~ 步驟 6 |
請於國科會網頁上傳心得報告及經費結報,並列印上傳經費結報明細畫面。
經費報支時請填具國外出差費報告單,除檢附上述報支項目單據外,還需檢附:出國請假單、國科會補助公文、會議邀請函(或議文接受函)、會議議程、經費結報上傳畫面。
報支項目如為外幣者,需以外幣兌換水單之匯率(需檢附水單)或以出國前一日之台灣銀行現金賣出匯率換算之;採線上繳費時,請檢附信用卡帳單明細影像,該費用之信用卡刷卡手續費可合併報支。
若此類出國補助計畫之核定經費不足,不能與國科會之專題研究計畫分攤費用,但可與其他非國科會補助經費分攤。 |
1 |
embedded |
2026-03-20 00:09:28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申請國科會補助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台生活費及機票款,核銷注意事項 |
0000-00-00 |
前言/總則 |
## 申請國科會補助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台生活費及機票款,核銷注意事項
1. 檢附國科會補助公文。
2. 學者本人簽名之交通費收據 ( 主計室常用表單 07) 。
3. 電子機票及足資證明機票票價支付事實之收據或發票粘貼於「支出憑證粘存單」 。
4. ( 主計室常用表單 0A)
4. 以學者搭機前一天臺銀賣出 現金 匯價證明,換算機票票價,或其他付款證 明。
5. 學者本人簽名之綜合所得收據。
6. 學者本人簽名國科會生活費收據。 ( 主計室常用表單 17)
7. 學者出入境證明。
8.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9. 請於國科會網頁上傳心得報告及經費結報,並列印上傳經費結報明細畫面。
10. 若已事前辦理暫借,煩請檢附墊付款歸墊通知單。 ( 主計室常用表單 04) |
1 |
embedded |
2026-03-20 00:10: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中華民國103年1月編訂 中華民國107年4月修編 |
1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前 言 |
- 一、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 二、本彙編編訂之目的,係為提升國外出差旅費報支之效率及品質。
- 三、本彙編係按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 箱答復,並非法規或制度之訂頒,答復內容因個案問題而異,僅供員工 報支國外旅費及主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之參考。
- 四、本彙編內容所列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主計處,配合行政院組織改 造已分別改制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行政院主計總處。
- 五、本彙編所列案例左端有「◎」記號者,表示此次有修正,有「⊙」記號者, 係本次新增訂。
- 六、本彙編之全文同時登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dgbas.gov.tw/政府預算/預算編審程序),備供需用 者自行下載使用。
- 七、本彙編須配合法規或制度之訂修定期更新版本。更新工作由行政院主計總 處公務預算處負責,各機關主管規定訂修時,請將副本抄送該處,俾利 及時更新。 |
2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表單資訊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壹、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數值:1
數值:2
數值:2
數值:3
數值:4
數值:6
數值:10
數值:13
數值:14
數值:16
數值:16
數值:18
數值:18
數值:20
數值:21
數值:22
數值:24
數值:25
數值:25
數值:27
數值:27
數值:28
數值:29
數值:32 |
3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壹、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 一、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 (以 下 簡 稱各機關 ) 公務人員,因公出差 至 國外各地 區 ,其出 川旅費之報支,特訂定本要點。
- ( 一 ) 工 友 或 約聘(僱) 人員 可否比照 適用「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請 領相 關差旅費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 3.6.16 處 忠字第 0 9 300037 9 7 號「主計長信箱」 )
關於工 友 或 約聘(僱) 人員 是否可以比照 適用「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請 領 相 關出差旅費一 節 , 茲 因 聘 用人員 相當 於 薦任以上 人員, 約僱 人員 相當 於 委任 人 員, 故約聘(僱) 人員 可比照 公務人員報支國外出差旅費, 至 於機關工 友 因係 屬 執 行機關內部事務工作而 設置 , 不宜派遣 出國 隨團協助打 點 雜 務或執行其 他業 務 ; 國
外出差之 團 務工作,應由 團 員分 擔 處 理 。 |
4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二 ) 各機關 尚不宜派遣技 工工 友 出國考 察 |
(原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 6.10. 9 局 企字第 0 9 60063 8 10 號函 )
各機關 學校 之工 友(含技 工、 駕駛) 管 理 事 項不 適用公務人員人事法 令 ,其工作 性 質 係 屬 一 般庶 務 性 , 無涉 政 策研擬 及執行 層 次, 且 行政院及所 屬 各級機關因公 派 員出 國案 件 編審要點並 無得遴派 工 友 為因公出國考 察 人員之規定, 又 工 友 並非國外出差 旅費報支要點之適用 對象 , 無 法 比照 公務人員報支國外出差旅費。 綜上 ,各機關 不宜 派遣 工 友 出國考 察 。 |
4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三 ) 非依公務人員法制 進 用之 臨 時人員, 得否 應機關需要 派赴 國外考 察 |
(原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9 .7.23 局 力字第 0 99 001 8 26 5 號函 )
- 1.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1 點規定, 臨 時人員非 屬 其規範 對象 ,並 無 法 比照 公務人員報支國外出差旅費。
2. 另查 「行政院及所 屬 各級機關 學校臨 時人員 進 用及 運 用要點」 第 3 點規定,各機關 進 用之 臨 時人員應 以擔任臨 時 性 、 短 期 性 、 季節性 及特定 性 等定期 契約性 質之工作 為範 疇 , 爰渠 等人員非 屬 執行機關 常態性 、核 心業 務或 涉 及行使公 權力 工作之正 式 人員,其 身 分 屬性 及辦 理業 務之 性 質, 亦 與機關內正 式 公務人員 不 同。復 以 各 機關因公出差之人 選 ,需 選派 具有 專 長及 語 文 能力 等 足可完成 出國 任 務, 且熟悉 業 務之 相 關人員,為 避免 出國考 察浮濫 ,基於政府 財 政 經 費及 臨 時人員辦 理業 務 屬性 之考 量 , 渠 等人員 不宜 指 派 出國考 察 。 |
4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四 )得否選派醫療 作 業 基金 進 用之 醫 事人員執行因公 派 員出國之國 際醫療服 務案 件疑 義 |
( 行政院主計總處101.6.2 9 主基作 字第 10102007 8 4 號 書 函 )
本案係 貴屬 國 立○○大學醫學 院附 設醫 院 建 請 貴 部同 意得選派 該院 醫療 作 業 基金 進 用 之 醫 事人員執行因公出國案 件 ,考 量 該等 醫 事人員 雖 係依行政院 9 0 年函示 進 用人員, 其 仍屬 行政院及所 屬 各機關 學校臨 時人員 進 用 及 運 用要點所稱 臨 時人員, 爰仍 請依本 總處 ( 改制前為行政院主計處 ) 100 年 12 月 22 日處 孝 三 字第 100000 8 020 號 書 函辦 理 。 |
4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註 1 : ( 原 行政院主計處100.12.22處 孝 三 字第 100000 8 020 號 書 函) |
本案 ○○醫 院 以醫療 作 業 基金 進 用之 契僱醫 事人員 ( 係依行政院 9 0 年 3 月 1 日函示 進 用 ) , 是否可 執行國 際醫療服 務計 畫 ,請 回歸 「行政院及所 屬 各機關 學校臨 時人員 進 用及 運 用要點」訂定 精神 ,由 ○○醫 院依該要點規定檢 視 其 運 用之 妥 適 性 ,本於 權 責自行核處。 |
5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註 2 : ( 原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12.14局 力字第 1000060767 號 書 函) |
本案 ○○醫 院 以醫療 作 業 基金 進 用之 契僱醫 事人員,係依行政院 9 0 年 3 月 1 日 台9 0 人政 力字第 1 9 032 5 號函 進 用之 專業醫 事人員, 又 依該函 進 用之人員 除多屬 辦 理繼續性 工作之 不 定期 契約性 質, 亦多持 有 專業證照 並執行 醫 院之 醫療 工作等 業 務,與本局 99 年7月23日函所規範之定期 契約 人員
仍屬 有別。 |
5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二、本要點所稱出差,指公務人員 經 機關 首 長核准出國執行下列 任 務之 ㄧ: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1 點規定 : 「中央政府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出差 至 國外 各地 區 ,其出差旅費之報支, 除 法 令另 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辦 理 。」 又第 2 點規 定 : 「本要點所稱出差,係指公務人員 經 機關 首 長核准出國執行下列 任 務之一 」 故凡 執行 第 2 點所列 5 款任 務之一, 且 有年度出國計 畜 及預算,並 經簽 報機關 首 長核准其 出差行程及日數者, 即屬 「出差」 性 質, 即可 適用 上開 要點之規定報支國外旅費。 來 函 所稱 以 「公 假 」登記, 如 非 屬上述 規定之「出差」 性 質者, 則不得 報支。 |
5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二、本要點所稱出差,指公務人員 經 機關 首 長核准出國執行下列 任 務之 ㄧ: |
- 三、出差人員應 視任 務 性 質及事 實 需要, 以儘量縮短 行程為 原則 ,於出差前 簽 報機關 首 長核准其 出差行程及日數 ;除 有 不可歸 責於出差人員之事由外,非 經 事 先 核准, 不 得 延 期 返 國。
- ( 一 ) 國外出差, 若 於核准差 假 日內, 無 法訂 到返 國機 票 而因此 延返回 國時 間 , 則延返 期 間可否延 長差 假 及支 領 其生活費
- (9 1 年 7 月版 #559 主計月 刊 「主計長信箱」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3 點規定 : 「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 簽 報機關 首 長核准其 出 川行程及日數 ; 非 經 事 先 核准, 不得延 期 返 國。」 另第 12 點規定 : 「出差期 間 ,因患 病或 意 外事 故阻滯致 超出預定出差日, 經 提出 確實證明 ,並 經 機關 首 長核准者, 得 按日報支生活費。」 故 出差人員出國前通 常 應 買妥往返 機 票 並劃位,或 委託 旅行 社 辦 理往返 機 票 及劃位事 宜 , 以 期 照 預定行程 返 國, 且 「適 逢 旅 遊旺季 」 並非 屬 「患病或 意 外事 故 」之 性 質,因此, 延 期 返 國期 間不得 報支生活費。 至 於 延 長期 間 之差 假 , 仍 應 |
5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公 假 登記奉 派 出國 洽 公 可否 報支國外旅費 |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 1.11. 8 「主計長信箱」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1 點規定 : 「中央政府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出差 至 國外 各地 區 ,其出差旅費之報支, 除 法 令另 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辦 理 。」 又第 2 點規 定 : 「本要點所稱出差,係指公務人員 經 機關 首 長核准出國執行下列 任 務之一 」 故凡 執行 第 2 點所列 5 款任 務之一, 且 有年度出國計 畜 及預算,並 經簽 報機關 首 長核准其 出差行程及日數者, 即屬 「出差」 性 質, 即可 適用 上開 要點之規定報支國外旅費。 來 函 所稱 以 「公 假 」登記, 如 非 屬上述 規定之「出差」 性 質者, 則不得 報支。 |
5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公 假 登記奉 派 出國 洽 公 可否 報支國外旅費 |
- 三、出差人員應 視任 務 性 質及事 實 需要, 以儘量縮短 行程為 原則 ,於出差前 簽 報機關 首 長核准其 出差行程及日數 ;除 有 不可歸 責於出差人員之事由外,非 經 事 先 核准, 不 得 延 期 返 國。
- ( 一 ) 國外出差, 若 於核准差 假 日內, 無 法訂 到返 國機 票 而因此 延返回 國時 間 , 則延返 期 間可否延 長差 假 及支 領 其生活費
- (9 1 年 7 月版 #559 主計月 刊 「主計長信箱」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3 點規定 : 「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 簽 報機關 首 長核准其 出 川行程及日數 ; 非 經 事 先 核准, 不得延 期 返 國。」 另第 12 點規定 : 「出差期 間 ,因患 病或 意 外事 故阻滯致 超出預定出差日, 經 提出 確實證明 ,並 經 機關 首 長核准者, 得 按日報支生活費。」 故 出差人員出國前通 常 應 買妥往返 機 票 並劃位,或 委託 旅行 社 辦 理往返 機 票 及劃位事 宜 , 以 期 照 預定行程 返 國, 且 「適 逢 旅 遊旺季 」 並非 屬 「患病或 意 外事 故 」之 性 質,因此, 延 期 返 國期 間不得 報支生活費。 至 於 延 長期 間 之差 假 , 仍 應 |
5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前言/總則 |
循 人事作 業 程序辦 理 , 縱 使機關 首 長核准公 假 , 仍不得 報支該 段 期 間 之生活費。
- ( 二 ) 請問 若 於 8 月10日出差 至美 國,並於 8 月1 8 日搭機由 美 國 返台 ,因國 際換 日 線 的關 係 回 國時 間 為 8 月1 9 日, 最後 一日的生活費 是 計算 至8 月1 8 日 ( 登機時 間)抑 或 是 8 月1 9 日 (抵台 時 間)
(9 2 年 11 月版 #5 7 5 主計月 刊 「主計長信箱」 ) |
6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前言/總則 (續) |
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3 點規定 : 「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 簽 報機關 首 長核准其 出差行程及日數 ; 非 經 事 先 核准, 不得延 期 返 國。」 第9 點 第 2 項 規定 : 「住宿 免 費宿 舍 、過 境 旅館或在交通工具 歇夜 及 返 國 當 日,生活費按該地 區 生活費日支數額 百 分之 四十報支。」 ( 現行規定為30 %);第 1 8 點(現行規定為 第 1 9 點) 第 2 項 規定 : 「出差 人員報支出差旅費日期、時 間 之計算, 除調 用之駐外人員外,應 以 本國日期、時 間 計 算。」 |
6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前言/總則 ~ ## ( 三 ) 國外出差 結束後 ,因 私 人行程前 往第 三地,交通費應 如何 報支 |
本案 來 函所 舉 之例, 返 國 抵台 之日為 8 月1 9 日, 若 該日 是上開第 3 點機關 首 長 核准出差日數之 最後 一日, 則8 月1 9 日應支4 折 (現行規定為30 % ) ;若8 月1 8 日 是 上開第 3 點機關 首 長核准出差日數之 最後 一日, 則8 月1 8 日應支4 折 (現行規定為 30 % ), 8 月1 9 日 不得 報支。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5 .11.22 處 忠字第 0950006978 號「主計長信箱」 )
查 因公 至 國外出差人員,其行程日數及其乘 坐 交通工具之等次,應依國外出差旅費 報支要點 第 3 點 至第5 點規定辦 理 ,並 可 依規定 艙 等按其核准因公出差行程支 給往 返 機 票款 。 |
6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四 ) 國外出差 延返且 非 從 出差地 回 國,交通費應 如何 報支 |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9 .6.21 處 忠字第 0 99 00037 8 4 號「主計長信箱」 )
查 現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並 未予明 訂, 另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 旅費應按出差 必經 之 順路 計算, 又 旅費自 啟 程日 起至 差 竣 日 止 , 除 患病及因事 故阻 滯 外,其因 私 事請 假 者, 不得 報支,參 照上揭 規定,所 詢 問題因 起訖 地點有所 變 動 ,自 不宜 依旅行 社 收 據金額總額報支,超額之交通費應自行負 擔 。 |
6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四、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其內容 如 下 : |
- ( 一 ) 交通費 : 出差人員搭乘 飛 機、 船舶 及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所需費用。
- ( 二 ) 生活費 : 出差人員之住宿費、膳 食 費及零用費。
- ( 三 ) 辦公費 : 出差人員出國之 手續 費、 保險 費、行政費、 禮 品交 際 及 雜 費。
- 前 項第 二 款 所定零用費, 包括市 區 火車 票 費、 市 區 公 共汽車 票 費、 市 區 捷 運 車 票 費、個人信用 卡 手續 費、 洗衣 費、 小 費及其 他 與生活有關之各 項 費用。
第 一 項第 三 款 所定 禮 品交 際 及 雜 費, 包括 禮 品費、交 際 費、計程 車 費、 租車 費等 費用。 |
6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 一 ) 因公出國 若 機 場離 目的地 距離遙遠 , 可否 報支計程 車 、 租車 或 鐵 、公 路 等交通工具之 交通費 |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 4.7.2 5 處 忠字第 0 9 4000 5855 號「主計長信箱」 )
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5 點 第 2 款 與 第 16 點 ( 現行規定為 第5 點、 第 16 點 及 第 17 點 ) 規定,及各機關在執行出國計 畫 時,應本 撙 節原則 辦 理意 旨 ,出差人員 原 則以 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按 實際 需要乘 坐 , 不 分等次 ( 現行規定分有等次 );如 為 因應特 殊 需 求 , 確 有 租車 之 必 要者,所需 租車 費 得 自行在 禮 品及交 際 費或 雜 費 ( 現 行規定為 禮 品交 際 及 雜 費 )項 下( 依 第 16 點或 第 17 點規定 ) 報支。 |
7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二 ) 國外差旅交通費之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長 途 」 是否 有 明確 的 標 準 或定義 |
(原 行政院主計處100.7. 8 .處 孝 四 字第 1000004232 號「主計長信箱」 )
1. 查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以 下 簡 稱報支要點 )第 4 及 5 點規定 略 以 ,出差旅費 之交通費係指出差人員乘 坐 飛 機、 船舶 及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所需費用,其中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按 實際 需要乘 坐 , 不 分等次 ( 現行規定分有等次 ) 。
2. 2.復 查 搭乘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依報支要點 第 6 點規定,應檢附 原 始 單據或旅行 業 代 收轉付收 據報支,有別於報支要點 第 4 點 第 2 項 零用費 含 括 範 疇 之 市 區 火車 票 費、 市 區 公 共汽車車 票 費及 市 區 捷 運 車 票 費。
3. 至 出差人員所搭乘之交通工具 是否屬 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 宜 由各出差人員及 服 務 機關依 上揭 規定,本 權 責核 實 認 定。 |
7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五、出差人員搭乘分有等級之 飛 機、 船舶 及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依下列規定辦 理: |
- ( 一 ) 部長級人員、特使, 得 乘 坐 頭 等 座 (艙) 位。
- ( 二 ) 次長級人員、 大 使、駐外 代 表、公使、其 他 特 任(派) 人員、 簡任第 十二 職 等 以 上領 有各該 職 等全額主管 加 給 人員, 得 乘 坐 商 務或 相當 之 座 (艙) 位。 但 次長 級人員負有外交 任 務 代 表政府出 訪 或參 加重 要國 際會議 , 得 乘 坐 頭 等 座 (艙) 位。
- ( 三 ) 其 餘 人員乘 坐經 濟 ( 標 準) 座 (艙) 位。
- 前 項第 一 款 所列人員 得 指定 隨 行人員一人,乘 坐相 同等級之 座 (艙) 位。 |
7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一 ) 出國應搭乘 經 濟 ( 標 準) 座 (艙) 位者, 可否 報支 豪 華 經 濟 艙 |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 3.3.2 處 忠字第 0 9 300012 9 0 號「主計長信箱」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5 點所 謂 之 經 濟座 ( 艙 )位係指 飛 機(或 船舶 )內 最 低 價 格 之 座 ( 艙 )位。本案部分國 軍 中 校 ( 薦任 級) 以 下 赴 國外出差人員乘 坐 交通工具之等次為 「 豪 華 經 濟 艙 」,因 上開 規定並 無 「 豪 華 經 濟 艙 」, 故 僅 得以 「 經 濟 艙 」之 價 格 報支。 |
7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 二 ) 出差人員係 實 授 簡任第 十一 職 等 權理第 十二 職 等, 得否 搭乘 商 務 艙 |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 4.10.31 處 忠字第 0 9 40007 99 3 號「主計長信箱」 )
來 函所 詢 ,出差人員係 實 授 簡任第 十一 職 等, 權理第 十二 職 等, 如 已 擔任第 十二 職 等 職 務, 得 適用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有關 第 十二 職 等人員,乘 坐 商 務或 相當 之 座 |
7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三 ) |
(艙) 位規定(現行規定為 簡任第 十二 職 等 以上領 有各該 職 等全額主管 加 給 人員, 得 乘 坐 商 務或 相當 之 座 (艙) 位)。
- ⊙ ( 三 ) 銓敘 簡任第 十一 職 等人員, 兼 任常設性任 務編組主管 職 務,並 領 有 簡任第 十二 職 等 主管 職 務 加 給 者, 得否 乘 坐 商 務 艙 或 相當 之 座 (艙) 位
所 詢 人員係 簡任第 十一 職 等, 兼 任常設性任 務編組主管 職 務,並支 領簡任第 十二 職 等主管 職 務 加 給 , 倘 該員係因執行其 兼 任常設性任 務編組 第 十二 職 等主管 職 務 業 務 所需奉 派 出國, 則得 適用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有關 第 十二 職 等人員,乘 坐 商 務或 相當 之 座 (艙) 位規定,本案 仍 請 視 其 職 務內容及出差事由本 權 責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 理 。 |
8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四 ) |
## ( 四 ) 出差人員依規定 得 搭乘 商 務 艙 , 惟航 線 僅有 頭 等 艙 及 經 濟 艙 兩 種 艙 等, 是否可以 乘 坐 頭 等 艙 ?
(原 行政院主計處 9 7.11.11 處 忠 三 字第 0970005974 號「主計長信箱」 )
所 詢 出差地為 大陸 地 區 ,其國內 航 線 僅有 頭 等及 經 濟 艙 兩 種 艙 等, 至大陸 地 區 出差 人員 得 乘 坐 交通工具之等次一 節 , 查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5 點規定, 十二 職 等 以上 及 簡任第 十 職 等、 第 十一 職 等人員於 航 程4 小 時 以上 者, 得 乘 坐 商 相當 之 座 ( 艙 )位(現行規定為次長級人員、 大 使、駐外 代 表、公使、其 他 特 任(派) 簡任第 十二 職 等 以上領 有各該 職 等全額主管 加 給 人員, 得 乘 坐 商 務或 相當 之 座 |
8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四 ) |
簡任第 務或 人員 (艙) 位),因 上開 規定並 無 該等人員 得 乘 坐 頭 等 艙 之規定, 故 其僅 得 乘 坐經 濟 艙 。 |
8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五 ) |
## ( 五 ) 直轄市 、 縣 ( 市 ) 政府 首 長出國交通工具乘 坐艙 等 如何準 用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行政院101.6.22院 授 主預 字第 1010101304 號函 )
本院 8 4 年 2 月 6 日 台8 4 人政 給 03220 號函 略 以 ,「 直轄市 自 治 法」公 布施 行 後 , 直轄 市市 長已 屬 民 選 地方機關 首 長,其 待遇 比照 部長級人員 待遇標 準 , 準 此, 直轄市市 長因公出國交通工具乘 坐艙 等與 禮 品交 際 及 雜 費 得 參 照 「部長級」 標 準 報支 ; 而 縣 ( 市 ) 長 待遇 係 比照 次長級依 簡任第 十四 職 等 薪 級支 給 , 故得 參 照 「次長級」 標 準 報 支。地方政府 倘 因 財 政或預算考 量 , 得 於 上開 標 準 範圍內 撙 節 支用。 |
8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六 ) |
## ( 六 ) 「中央 研究 院同 仁 出國搭乘 飛 機 艙 等報支 標 準 表」核處一案
( 行政院主計總處101. 8 . 9 主預 字第 1010101736 號函 )
- 1.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5 點規定,出差人員搭乘分有等級之 飛 機、 船舶 及長 途 大 眾 陸運 工具,依下列規定辦 理 :
- ( 1 ) 部長級人員、特使, 得 乘 坐 頭 等 座 (艙) 位。
- (
- 2 ) 次長級人員、 大 使、駐外 代 表、公使、其 他 特 任(派) 人員、 簡任第 十二 職 等 以 上領 有各該 職 等全額主管 加 給 人員, 得 乘 坐 商 務或 相當 之 座 (艙) 位。 但 次 長級人員負有外交 任 務 代 表政府出 訪 或參 加重 要國 際會議 , 得 乘 坐 頭 等 座 |
8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前言/總則 |
(艙) 位。
- ( 3 ) 其 餘 人員乘 坐經 濟 ( 標 準) 座 (艙) 位。
2. 又 依據「中央 研究 院組織法」 第 4 條規定,中央 研究 院院 士 係 就 全國 學 術界 成 績卓 著 人 士 選舉 之 終 身 名譽職 。
- 3.有關中央 研究 院同 仁 因公務出差搭乘 飛 機 艙 等報支 標 準 , 除 院 士 因 身 分特 殊 ,地 位 崇高 , 且 為 無給 職 無 法 以 薪 給判 斷 其 得 乘 坐 座 (艙) 位,同 意比照 「其 他 特 任 (派) 人員」 得 乘 坐 商 務或 相當 之 座 (艙) 位外,其 餘 人員請依該要點 第 21 點規 定,於 第5 點所定範圍內辦 理 。 |
9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七 ) 出國應搭乘 經 濟 ( 標 準) 座 (艙) 位者, 可否 報支全 價票經 濟 艙 機 票 費 |
( 行政院主計總處102.7.10主預 教 字第 1020101727 號「主計長信箱」 )
- 1.基於部分 航空 公 司 艙 等列有全額 經 濟 艙 或 豪 華 經 濟 艙 ,其 實 質為 商 務 艙 , 故 國外 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以 下 簡 簡稱報支要點) 第5 點 原 規定「 簡任第 十 職 等、 第 十一 職 等 人員及 薦任 級 以 下人員,乘 坐經 濟座 ( 艙 )位。」 前 經 行政院101年6月22日 以 院 授 主預 字第 1010101304 號函修正為 「其 餘 人員乘 坐經 濟 ( 標 準 ) 座 ( 艙 )位。」 自101年 7 月 1 日 起 生效。
2. 台 端所 詢 購 買 " 全 價票 " 經 濟 艙 ,與 上開 修正 後 報支要點規定之 經 濟 ( 標 準) 座 ( 艙 ) 位 不 同,因公出國 仍 應依 上開 規定報支出差旅費。 |
9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六、出差人員報支搭乘 飛 機之交通費,應檢附下列單據 : |
- ( 一 ) 機 票票 根 或 電子 機 票 或其 他足 資 證明 行程之文 件 。
- ( 二 ) 國 際線 航空 機 票 購 票證明 單或旅行 業代 收轉付收 據或其 他足 資 證明 支 付 票款 之 文 件 。
- ( 三 ) 登機 證 存根 ( 含 電子 登機 證 ) 或 足 資 證明 出國事 實 之 護 照 影 本或 航空 公 司 所 開立 之搭機 證明 。
前 項以 外交通費之報支, 除 本國 境 內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 理 外,應 檢附 原 始 單據或旅行 業代 收轉付收 據。 |
9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一 ) 行政院及所 屬 機關 軍 公 教 人員因公出國搭乘本國 籍航空班 機作 業規定 |
( 交通部 88 .3 .30 交 航 八十八 字第 01 98 2 5 號函修正 )
- 1.本院及所 屬 機關因公 派 員出國、 返 國或在國外出差,在本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到達地點,應一 循 搭乘本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 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 由本人 填 具因 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 申 請 書, 經 機關 首 長核定 後 ,改搭乘外國 籍 航空 公 司班 機 :
- ( 1 ) 出國、 返 國或 轉 機 當 日,本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 客 位已 售滿 。
- ( 2 ) 出國、 返 國或 轉 機 當 日, 無 本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 飛航 。
- ( 3 )搭乘本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 再轉 機,其 轉 機等 待 時 間 超過四 小 時。
- ( 4 )本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 無 法 銜接轉 運 。
- (5) 其 其它 特殊情況。 |
9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前言/總則 |
3. 經 政府 補助 旅費之人民或 團體 , 準 用前二點規定辦 理 。 2. 4.前點人民或 團體 之旅費,由 我 政府及有關外國政府 共 同 補助 時其 購 票 事 宜 ,由 雙 方主辦單位 協 商決 定。 |
10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
|
https://acco.ncku.edu.tw/var/f...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
2018-04-01 |
( 二 ) 加入WTO 後 軍 公 教 人員因公出國 仍 應搭乘本國 籍航空班 機 |
( 交通部 9 1.07.11 交 航 ( 一 )字第 0 9 10006 8 3 9 號函 ) 1. 查 我 國 WTO 政府 採購 協 定 ( GPA ) 承諾 開 放清 單附 件 四之 服 務 項 目 清 單並 未 承諾 開 放 「 空 運服 務」, GPA 適用機關辦 理 「 空 運服 務」 採購 ,依「外國 廠商 參與非條 約協 定 採購 處 理 辦法」 第5 條規定, 得視實際 需要 決 定 是否 允許 外國 廠商 參 加 。 2. 上開 GPA 既 未 承諾 開 放 「 空 運服 務」 ,行政院及所 屬 機關 軍 公 教 人員因公出國之機 票 採購 並 無 義務 對 外 開 放 , 故 該作 業 規定與自由 貿易 原則 並 無 違背 。 又 公務人員 代 表政府出國 洽 公搭乘國 籍航空 公 司班 機有其特 殊 意 義 存 在, 世界 其 他 國 家 亦 有 類此規定。現 階 段 該作 業 規定 尚無 需修正,行政院及所 屬 機關 軍 公 教 人員因公出 國搭機 仍 應依該作 業 規定辦 理 。 |
10 |
embedded |
2026-03-20 00:5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