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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三條 ~ 二、 - 第三條 教師得依其專長或專業領域,擇定學術研究、教學實踐研究、技術研發 實作、文藝創作展演或體育競賽表現等類別之一,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送審類別送審教師資格,其審查範圍及基 準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 一、學術研究:教師在該學術領域之研究成果有具體貢獻者,得以專門 著作送審。 - 二、教學實踐研究:教師在教學實踐研究領域,透過課程、教材、教法、 教具、科技媒體運用、評量工具運用等方式,採取適當之研發方法 驗證成效之歷程,具有創新、改進或延伸應用之具體研發成果,並 能有效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或於校內外推廣具有重要具體貢獻者,得 以專門著作或技術報告送審。 1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三、 - 三、技術研發實作:教師在技術研發領域之學理或實作有創新、改進或 延伸應用之具體研發成果者,得以技術報告送審。 1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四、文藝創作展演: ~ 二、 - 四、文藝創作展演:教師在文藝創作展演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 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得以作品及成就證明,並附創作或展演報 告送審。 - 五、體育競賽表現:教師在體育競賽領域,本人或受其指導之運動員參 加重要國內外運動賽會,獲有名次者,得以成就證明,並附競賽實 務報告送審。 - 第四條 送審人所提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報告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 一、有送審人個人之原創性,且非僅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 作而成之編著或其他非研究成果著作。 - 二、以外文撰寫者,附具中文摘要,其以英文以外之外文撰寫者,得以 英文摘要代之;如國內無法覓得相關領域內通曉該外文之審查人選 時,本校得要求該著作全文翻譯為中文或英文。 2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三、 ~ 二、 - 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所出版或發表者;由送審人擇定 至多五件,並自行擇一為代表作,其屬系列之相關研究者,得合併 為代表作,其餘列為參考作;前經教師資格審定不合格者,重新提 出申請時,其送審著作應增加或更換一件以上,但各學院得自訂更 嚴格之審查基準。已發表或出版之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 術報告列表附送。 - 四、送審代表作與曾送審合格之代表作名稱或內容近似者,送審時應檢 附異同對照說明;其名稱或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前項專門著作,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 一、為已出版公開發行或經出版社出具證明將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 - 二、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 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 2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三、 - 三、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 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 送審人出具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證明送審者,其代表作應自該發行 單位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一年內發表,並自發表之日起二個月內,將該 專門著作送交學院查核並存檔;其因不可歸責於送審人之事由,未能於 一年內發表者,至多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三年內為限。 因可歸責於送審人未發表,或未於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三年內發 表者,本校應駁回其申請,並報教育部;其教師資格尚在審查者,應駁 回其申請;其教師資格已審定合格發給教師證書,由教育部廢止其教師 資格,並追繳或註銷該等級之教師證書。 2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三、 ~ 第五條 以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送審合格者,應依本辦法規定公開出版發 行。審定合格後,送審人應自公開發行之日起二個月內,將該送審代表 作送交學院查核並存檔。但涉及機密、申請專利或依法不得公開,經院 教評會認定者,得不予公開出版或於一定期間內不予公開出版。 - 第五條 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者,僅得由其中一人送審; 送審時,送審人以外他人應放棄以該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 報告作為代表著作送審之權利。送審人應附該著作之貢獻說明書,具體 說明所有作者參與部分,並由合著人簽章證明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2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一、送審人如為中央研究院院士,免繳交合著人簽章證明。 ~ 第七條 二、送審人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為通信(訊)作者、共同通信 (訊)作者,免繳交其國外非第一作者或通信 ( 訊 ) 作者之合著人簽 章證明。 前項合著人因故無法簽章證明時,送審人應以書面具體說明其參與部分,及無法取得合著人簽章證明之原因,經學院教評會審議同意者,得予免附。 服務年資之計算,應以教育部所頒現職證書內記載之起資年月推算至該 年之 7 月底。無現職證書者,不得申請升等。專任教師經核准全時進修、 研究者,於升等時,其全時進修、研究年資最多採計一 年。對服務年資 有疑義時,由人事室解釋。 教師提出申請升等教師資格審定,經系 ( 所、學位學程 ) 教評會受理後, 初審通過與升等生效之當學期應有在校任教授課之事實。 3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送審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送審: ~ 第八條 一、以全時在國內、外進修、研究或出國講學,其向系 ( 所、學位學程 ) 教評會提出送審之當學期未實際在校授課者。 二、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情形 之一,尚在調查、解聘或不續聘處理程序中。但因教師未符本校升等期限規定而有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情形者,不在此限。 三、有教師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情形,尚在調查、停聘處理程序中或停聘期間。 四、有教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尚在調查、資遣處理程序中。 教師升等應就送審人之研究、教學、服務與輔導等整體績效表現作審查, 初審由各系 ( 所、學位學程 ) 辦理,複審由各學院教評會辦理。複審通過 後始得向校教評會推薦。 3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九條 送審人所提著作,由學院送請校外專家審查,以一次為限,其審查結果 作為教評會辦理審查升等時,評定研究成績之依據。 「教師資格審查意 見表」 ,由校教評會定之。 前項校外專家,以具有教育部審定之教授及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資格者為 原則。若無適當之教授或研究員人選,對於送審副教授以下資格案,得 以具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助理教授及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助理研究 員資格者擔任之,但不得低階高審。 校外專家審查人數須為五人以上,但各學院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 定。 3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十條 院教評會辦理審查時,其研究成績依著作外審結果審查之,審查人三分 之二以上審查及格者為通過,除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 動搖該專業審查可信度與正確性外,應尊重其判斷;外審通過基準由各 學院另訂之。 外審成績滿分為 100 分,擬升等講師、助理教授者,以 70 分為及格, 3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前言/總則 未達 70 分者為不及格;擬升等副教授者,以 75 分為及格,未達 75 分 者為不及格;擬升等教授者,以 80 分為及格,未達 80 分者為不及格。 4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十一條 審查委員之遴選,應配合送審人之學術專長,如送審人送審之專門著作、 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跨不同學術專長領域,則以代表作之專長領 域為主要考量依據。 審查委員之遴選為顧及公平性與平衡性,與送審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應自行迴避: - 一、曾有指導博士、碩士學位論文之師生關係。 - 二、送審人送審著作之合著人或共同研究人;近三年發表論文或研究成 果之共同參與研究者或共同著作人。 三、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四、審查該案件時,共同執行研究計畫。 五、同一案件之審查委員避免均由同一學校或機構之人員擔任。 4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十二條 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以維持評審之公 正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一、辦理外審單位將評審過程及評審意見,提供教師申訴受理機關及其 他救濟機關。 - 二、審查結果為不合格時,辦理外審單位將評定為不及格之評審意見, 提供予送審人。 送審人若有涉及違反送審教師資格審定相關規定者,依本校教師違反送 審教師資格案件審議辦法辦理。 4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十三條 教評會應尊重審查人就送審著作之專業審查意見,不得僅以投票方式推 翻外審結果。外審意見出現疑義,若為分數或評語有誤寫、誤算或其他 類此之顯然錯誤,送原審查人釐清後,由院教評會認定;分數與評語矛 盾、涉及研究方法與研究內容,或有其他足以動搖該專業審查可信度與 正確性之疑義時,由院教評會組成專業審查小組審查,經送原審查人釐 清後,再由專業審查小組及院教評會認定。 前項專業審查小組,應由三人以上,且具有送審著作專業領域充分專業 能力之學者專家組成。 第一項外審意見疑義經院教評會認定,確有足以動搖該專業審查可信度 與正確性具體理由後剔除之,並依剔除之份數加送足額之學者專家審查, 剔除次數以一次為限。 4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十四條 ~ 第十五條 初、複審決議後,未獲升等通過之送審人得向院教評會申請提供外審審 查意見。院教評會提供之內容應另行繕打,且對審查委員之身分應予保 密。 初審辦法由各系 ( 所、學位學程 ) 訂定,經院長提經校教評會核定後施行; 複審辦法由各院訂定,並提報校教評會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各系 ( 所、學位學程 ) 、學院應於初審、複審辦法中訂定教學、研究、服 務與輔導之評審基準、所占之權重及升等審查通過之標準。如有更嚴格 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初審與複審均應就送審人之品德操守及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之研究 4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前言/總則 與自取得現職職位後之教學、服務與輔導等之實際情形審慎考評,其所 佔比率以教學( 40 %)、研究( 40 %)、服務與輔導( 20 %)為原則。 各系 ( 所、學位學程 ) 、學院得依送審類別,彈性調整教學、研究、服務 與輔導所占比率。 送審人在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任一項目有特別傑出之績效,應予以 肯定。 5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十六條 教師升等經各學院複審後,由院教評會將「院教評會考評表」連同繕打 後之外審 「審查意見表」 升等著作及初複審有關資料等,向教務處提出。 教務處彙整後提校教評會審議通過,由人事室依規定檢件報請教育部備 查及核發教師證書後,補發新職級聘書及薪資。 審定結果合格者,送審人應將審查合格之專門著作、學位論文、作品、 技術報告或成就證明,送本校圖書館公開、保管。但有第四條第五項但 書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5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十七條 ~ 第十九條 本校教師升等預定時間,一般教師為 8 月; 85 年 8 月 1 日以後新聘助 理教授升等為副教授、新聘講師升等為助理教授者,亦可提請 2 月升等。各學院分別於 9 月 15 日前及 3 月 15 日前,向教務處提出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資料,由教務 處檢核後,送校教評會審議。 各學院應自行訂定各系 ( 所、學位學程 ) 向學院提出之時限,各系 ( 所、學 位學程 ) 應依據各學院規定,自訂初審時間。 非屬學院之系(所)、體育室及一級中心(處、館)之教師升等初審程 序,比照系 ( 所、學位學程 ) 辦理;複審程序,除核心設施中心、計算機 與網路中心分別由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教評會辦理外,餘由非屬學院 教評會辦理。 教評會之決定過程,應詳載具體理由於會議記錄中,並以書面告知送審 人。 5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2022-12-28 第二十條 ~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一百一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通過條文,自一百一十二年二月一日 起施行。 5 embedded 2026-03-20 06:09:49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日月光講座設置要點 2020-04-17 ## 一、設立宗旨: ~ ## 三、獎勵方式: 日月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日月光公司 ) 為鼓勵學術界從事半導體封 裝科技研究,促進相關領域學術與產業技術發展,特捐助國立成功大學 ( 以下簡 稱本校 ) 成立「日月光講座」 ( 以下簡稱本講座 ) 。 本校工學院專任教授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 ( 一 ) 於半導體封裝相關領域學術研究成果卓著者。 - ( 二 ) 於半導體封裝產業服務 / 推動與日月光公司產學合作貢獻卓著者。 - ( 三 ) 於半導體封裝相關領域具國際聲譽者。 本講座每年遴選一人,獲獎者每月獲得獎勵金新臺幣伍萬元整,以一年為期, ( - 一次為限。獎勵金需提撥部分作為本校行政管理費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包含公 提與自提補充保險費 ) 。 1 embedded 2026-03-20 06:10:4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日月光講座設置要點 2020-04-17 ## 四、講座遴選: ~ ## 國立成功大學「日月光講座」設置要點 本講座遴選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邀請資深教授及業界專家組成「國立成功大 學日月光講座」審查委員會 ( 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 ,審查委員會委員應包括工 學院院長及日月光公司代表各一人,其餘委員由教務長推薦陳請校長敦聘之。 工學院各單位 ( 系、所以及日月光公司 ) 應依本校教務處公告之受理推薦日期推 薦之。推薦人應檢送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彙送教務處轉審查委員會審查。推薦人 應列席審查委員會,並就被推薦人之成果或具體事蹟說明之。 1 embedded 2026-03-20 06:10:4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NationalChengKungUniversityAcademicRegulations 0000-00-00 1 remove 2026-03-20 06:12: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前言/總則 Ratified by MOE, as written in its letter coded as Tai(92)-Gao(2)-Zi, No. 0920051417, dated April 9, 2003 95.6.13 94 學年度第 3 次教務會議及 95.10.25 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Ratified by MOE, as written in its letter coded as Tai-Gao(2)-Zi, No. 0960008528, dated Jan. 29, 2007 97.6.4 96 學年度第 3 次教務會議及 97.06.25 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前言/總則 (續) Ratified by MOE, as written in its letter coded as Tai-Gao(2)-Zi, No. 0980216366, dated Dec. 22, 2009 100.06.29 99 學年度第 5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前言/總則 (續) (續) Ratified by MOE, as written in its letter coded as Tai-Gao(2)-Zi, No. 1010020174, dated Feb. 13, 2012 101.5.22 100 學年度第 2 次教務會議及 101.10.31 101 學年度第 1 次校務延會會議修正通過 meeting of the Academic Affairs Council in the 2011-12 academic year on May 22, 2012 1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一條 本校為配合國家建設,提高學術研究,特遵照「大學法及其施行細 則」設立學系 ( 所 ) 碩士班及博士班,培養高級專門人才,並依據部 頒「學位授予法」、本校「碩、博士班研究生招生規定」及本校學則 第三十條之規定訂定本章程。 Article 1 NCKU Graduate Program Regulations (the Regulations, hereafter) are established by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NCKU) to promote its academic research in line with national develop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University Act,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University Act ( 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 ), Degree Conferral Act ( 學位授予法 ) , NCKU Regulations of Master's and Doctoral Student Recruitment ( 本校碩博士班研究生招生 規定 ), and Article 30 of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Academic Regulations ( 國立 成功大學學則 ). 2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二條 本校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入學、註冊、選課、修業期限、學分、成 績、轉所、退學、畢業及授予學位等悉依照本章程辦理。 2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三條 ~ 第五條 凡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畢業, 得有學士學位,或合於同等學力規定者,經本校碩士班研究生入學考 試錄取者,或以公開方式辦理對校內外大學部畢業生及應屆畢業學生 甄試錄取之學生,得入本校碩士班肄業。 凡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研究所 畢業得有碩士學位,或合於同等學力規定者,經本校博士班研究生入 學考試錄取者,得入本校博士班肄業。本校應屆畢業學士班學生、碩 士班研究生,合於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資格者,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 位。其申請辦法另訂之。 申請入學之外國研究生,符合第三條或第四條資格規定經本校審查或 甄試合格者, 得入本校碩士班或博士班就學。 3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七條 ~ ## 第三章 註冊、選課 本校招收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均應訂定招生簡章並成立招生委員 會,由校長任主任委員,各學系 ( 所 ) 亦應組成招生小組秉公正、公 平、公開原則,依本校碩、博士班研究生招生辦法辦理招生事項。本 校招生辦法由教務會議另訂之,並報教育部核定。 - 研究生入學註冊後,依各該學系 ( 所 ) 規定之科目表及本校學生選課辦 法辦理選課,其應修課程及研究論文須經指導教授及學系 ( 所 ) 主任 (所長)核准。 指導教授須為本校教師,其資格及選任應依系 ( 所 ) 規定並經學系 (所)主任(所長)同意。 本校教師與研究生具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 , 係者,不得擔任其指導教授。 或曾有上述關 4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 第四章 修業期限、學分、成績、轉所、輔系、雙主修 5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九條 - 第九條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 碩士在職專班之修業年限以一年至四年為限,但未在規定之修業期限 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修業期限得再延長一年為限。 博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限以二至七年為限。 逕攻博士學位者修業期限至少三年,至多七年為限。 碩博士班在職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 者,修業期限得 再延長一年為限。 修讀雙主修學生延長修業期限,依其修讀辦法之規定辦理。 前項「在職生」身分之界定,以入學時之報考身分為準。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或各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安置就學者,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 要,得延長其修業期限,最長以四學年為限。 學生因懷孕、生產或哺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其延長修業期限依相 關證明文件核定年限。 5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九條之一 ## 第九條之一 碩、博士班研究生得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學生修讀 雙主修辦法」進行修讀輔系、雙主修。 - 第十條 碩士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二十四學分;博士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十八 學分;逕攻博士學位研究生至少須修滿三十學分。碩士論文六學分、 博士論文十二學分,均另計。 - 第十一條 研究生各科目學期成績 ( 計算方式比照學士班規定 ) 及論文考試成績 均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未達七十分者不給學分。必修 科目不及格者,不得補考,應令重修。操行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 6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前言/總則 ~ 二、畢業成績: 但修讀教育學程課程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教育學程課程之學分及成績,均不列入學期平均成績及學期修習學 分數內計算。 研究生修讀學士班課程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補 考。學士班課程之學分及成績不列入學期平均成績及學期修習學分 數內計算。但情況特殊經學系所同意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者,不在 此限。 研究生學期學業及畢業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 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 ( 一 ) 以科目之學分數乘該科目成績為學分積。 ( - 二 ) 以學分總數除總學分積為學期平均成績。 ( - 三 )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計算包括不及格科目成績在內。 二、畢業成績:以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為其畢業 成績。 7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十二條 ~ 第十二條之一 - 第十二條 研究生修業滿一學年以上 , 或境外研究生修業滿一學期以上 , 因特殊 情形,經原肄業學系 ( 所 ) 與擬轉入之學系 ( 所 ) 雙方主任 (所長) 認可, 並經教務長核准者,得申請轉所 ( 組 ) ,並以一次為限,一經核准即不 得再返原學系所組。 研究生轉所相關規定,由各系所自訂,並明列於研究生修業規定。 - 第十二條之一 研究生在學期間所著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 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 舞弊情事或違反學術倫理者,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應組 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屬實後作成懲處之建議,經學系 (所)、院相關會議同意,送本校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 8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五章 退學 9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十三條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令退學: - 一、修業期限屆滿,仍未通過學位考試者。 - 二、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核未依該學系 ( 所 ) 規定年限及次數完成 者。 - 三、學位考試不及格,經重考一次仍不及格者。 - 四、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 五、操行成績不及格者。 - 六、原入學資格經審核不合格者。 - 七、依本校學生獎懲要點規定應予退學者。 - 八、其他符合各學系 ( 所 ) 修業規章中之退學規定,經學系(所)務 會議、院相關會議同意送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並經校長核定退 學者。 - 5. 9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前言/總則 ~ 第十五條 - 6. 第十四條 研究生合於下列各項規定者,准予畢業。 - 一、在規定年限內修滿應修之科目與學分者。 - 二、依照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通過學位考試者。 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另訂之,並報教育部備查。 - 第十五條 合於前條規定之碩、博士班研究生,由本校碩、博士學位考試委員 會考試通過後,由本校授予碩、博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10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研究生章程 2020-01-21 第十五條之一 ~ 第十七條 已授予之學位,其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如 有抄襲 、 舞弊情事或違反學術倫理情節嚴重者,經調查屬實 者,撤銷其學位。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者,悉依本校學則有關之規定。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修正時亦 同。 11 embedded 2026-03-20 06:21:12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第 一 條 ~ 第三條 國立成功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並增加學生畢業後就業 機會,特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八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學位授予法 第十四條及本校學則、研究生章程有關條文規定,訂定本辦法。 本辦法用詞除有特別加註說明外,定義如下: 學系:含所、學位學程。 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 本校學生申請修讀本校或簽約他校系為雙主修者,以一學系為限。但一般碩 1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前言/總則 ~ 二、申請資格: 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不得互為修讀雙主修。 前項各學制修讀雙主修之申請條件,由各學系自訂之。 - 第四條 本校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者,學士班學生須經加修學系主任核淮,送教務處 登記;碩、博士班學生須經其主系與加修學系主任核准,以及指導教授同意 後,送教務處登記,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 ( 一 ) 學士班:自修讀滿一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學期開始前止(不含 延長修業年限) 。但轉學生須就讀本校一學年後,始得申請修讀雙主 修。 - 二 碩、博士班: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六學期開始前止。 - ( ) - ( 三 ) - 前二目申請期限與方式,依教務處公告辦理。 - 二、申請資格:符合各學系相關會議通過之條件規定。 - (2) 2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第 五 條 - 第 五 條 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除應修滿主系應修畢業科目學分外,並應修滿加 修學系所訂科目四十學分以上 ( 包括全部專業 ( 門 ) 必修科目學分 ) ,始得分 別授予學士學位。加修學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以外修讀 2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前言/總則 ~ 第 六 條 之。 碩、博士班學生修讀其他學系為雙主修者,除需修滿主系規定畢業科目學 分外,並應完成主學系及加修學系各一篇學位論文,其論文題目及內涵應 有所不同。主學系及加修學系訂有畢業條件或資格考核規定,學生仍須符 合前述規定。加修學系得視需要,自訂對申請雙主修學生增減畢業應修科 目及學分數,但應高於現行規定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 前二項各學制雙主修修讀規定由各系自訂,並經系院相關會議及校課程委 員會通過後實施 - 第 六 條 學士班學生修習雙主修課程於規定修業年限內,學校需另行開班,應繳交學 分費。學生因修習雙主修而延長修業年限,修習學分數在九學分以下者,依 所修習學分數繳交學分費;十學分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碩、博士班學生依加修學系學分費標準繳交學分費。 3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第 七 條 ~ 第 九 條 選定雙主修學生,修讀另一主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應在學期中修習為原則。 但如與主系所修科目授課時間衝突時,得參加暑期班修習. 選定雙主修之學生,每學期所修主系與雙主修學系課程,其學分及成績應合併計 算,並登記於主系歷年成績表內。其選課與成績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選定雙主修之學生,中途因故不願繼續修讀另一主修學系科目與學分時,得申請 放棄雙主修資格. 4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第 十 條 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主系應修畢業科 目學分,而加修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學分未修畢時,如放棄雙主修資格者, 主系得准予畢業。但畢業後不得申請返校補修加修學系學分,或發給任何修 讀雙主修證明。如不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年。碩、 博士班學生加修他系為雙主修者,因修業年限屆滿,已完成主系各項 畢業規定,而未完成加修學系各項畢業規定者,如放棄雙主修資格者,主系 准予畢業。但畢業後不得申請返校補修加修學系學分,或發給任何修讀雙主 修證明。如不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碩士班得延長修業年限一學年、博士班 得延長修業年限二學年. 4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第十一條 ~ 第十一條之一 - 第十一條 修讀雙主修學生未修畢加修學系規定學分者,取消雙主修資格。但其所修 科目學分,如已達輔系規定標準者,仍可取得輔系畢業資格。已採計輔系 之學分,不得重複採計為學系應修畢業學分。 - 未達輔系規定標準者,其所修之必修科目與學系相關者,得視同學系之選 修科目,其學分得抵充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 前項抵免學分原則,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辦理。 - 第十一條之一 本校學生修讀同學制輔系滿一學年以上,經加修學系主管同意,得申 請將所修輔系改為雙主修學系,申請期限及資格依第四條規定辦理。 5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第十二條 - 第十二條 學士班學生加修本校他系雙主修,於延長修業至最高年限規定時,如已符 合加修學系應屆畢業資格 ( 包含加修學系應修習之共同必修、通識、系訂必 修、選修等各項畢業規定 ) ,但未能修畢主系科目與學分者,主修或加修學 系得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同意,以加修學系資格畢業。 5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2024-06-05 第十三條 ~ 第十六條 修讀雙主修學生,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不及格學分數達退學規定者,若已修畢 本學系應修畢業學分,則取消其修讀雙主修資格,以本學系資格畢業。 修滿雙主修學系規定科目與學分之學生,成績及格者,其畢業生名冊、歷年成績 表,均註明雙主修學系名稱,學位證 ( 明 ) 書中註明雙主修學位及學系名稱。若加修 他校學系,則於學位證 ( 明 ) 書雙主修處加列他校校名、學系名稱及學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6 embedded 2026-03-20 06:23:44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修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2023-06-14 ##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 ## 112.06.14 111 學年度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1 embedded 2026-03-20 06:54:20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修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2023-06-14 - 一、 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辦理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依教育部 「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訂定本作業規定。1. The NCKU Operating Rules for Direct Admission to Ph.D. Programs (hereafter, Rules) are established by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NCKU) to administer the applications for direct admission to its doctoral program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irect Pursuit of Ph.D. Degree Regulations ( 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 promulgat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1 embedded 2026-03-20 06:54:20
https://www.cc.ncku.edu.tw/rul...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修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2023-06-14 ## 二、本校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者應具下列資格: - ( 一 ) 由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向擬就讀 系、所、院、學位學程申請者。 - ( 二 ) 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或碩士班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之研究生,修業期間 成績符合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所訂成績優異之標準,並具有研究 潛力者。 經甄試及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甄審會議通過,並將通過名單送教務處 簽報校長核定後,得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1 embedded 2026-03-20 06: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