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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erv-oga.ncku.edu.tw/v... 國立成功大學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學年第一次會議紀錄 0000-00-00 1 remove 2026-03-21 02:48:53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國立成功大學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學年第二次會議紀錄 0000-00-00 1 remove 2026-03-21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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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1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 編撰目的 ~ 一、目前各機關公務車輛之使用管理概況,分述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有鑑於近年來政府機關濫用公務車輛從事私 人活動及利用公務車輛加油、保養、修理及肇事處理機會牟取私 利之案件頻傳,嚴重損害政府清廉形象,為充分發揮廉政風險預 警功能,確保公務資源合法正當運用,爰蒐集近年來具代表性之 司法實務及監察院調查糾彈案例,歸納 12 種違失態樣及參考法 條,評估廉政風險,並提出具體防治措施建議,彙編本指引,提供 各機關參考運用,一方面明確提醒同仁如有濫用公務車等違失行 為,除追究行政責任外,並可能負擔刑事責任,另一方面也協助 相關單位強化公務車內部管理機制,避免類似弊端重複發生。 1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一)中央政府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就公務車輛之使用管理,原則上係依行政 院107 年 7 月 3 日函頒之「車輛管理手册」(附錄 1)辦理, 依該手册第2點第1項規定,各機關並得基於業務需要,參 照該手册另訂管理規定。至於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以外之其他 中央機關,亦多分別自訂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例如:總 統府車輛管理規定、立法院公務車輛使用要點、司法院及所 屬各機關車輛管理作業要點、監察院公務車輛及駕駛人員管 理要點等),據以辦理。 依上開「車輛管理手册」第53 點規定,地方政府之車輛管 理,得參照該手册辦理。目前,各地方政府機關亦多依實際 業務需要,訂有公務車輛使用管理相關規範(例如:臺北市 1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1 ~ 7 違失態樣:首長自行駕駛公務配車從事旅遊、餐敘、購物、就醫及授課等私人活動。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首長或主管濫用職權或公私不分,自行或由屬員駕駛公務車載本人、家屬或親友進修、打麻將、觀光或處理私事。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機關員工填寫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車從事私人活動。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擅自將機關配發之公務機車提供家人日常代步使用。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濫用個人領用保管之公務車上下班通勤、接送家人、購物、與 友人餐敘或參加馬拉松路跑等私人活動。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私自撤除公務車車體原有之機關名銜及警示燈,掩飾公務車外觀以從事私人活動。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私用公務車完畢後,自費加油以掩蓋私用事實。 【參考案例】 2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8 ~ 12 違失態樣:擅用保管之臨時加油卡為私人車輛加油,並竄改加油明細表辦理核銷。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車輛管理人員迫於主管壓力,與修車廠勾結浮報維修費用,以差額填補主管私用其他公務車損壞之維修費用。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車輛管理人員利用職務機會,勾結汽車修理廠開立不實維修費用收據,詐取利益。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公務車使用人勾結汽車修理廠,移花接木,將自有車輛之維修保養項目登載為公務車輛之維修保養項目。 【參考案例】 違失態樣:機關人員共謀以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理賠。 【參考案例】 2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表單資訊 參考法條 參考法條全文(附錄2) 3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濫用公務車輛違失態樣 上述濫用公務車輛違失態樣,依個案情節不同,可能涉犯法條如下: - 一、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詐取財物罪。 - 二、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主管事務圖利罪。 - 三、 刑法第134條公務員不純正瀆職罪。 - 四、 刑法第210 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第 213 條公文書不實登載 罪、第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 215 條業務上文書登 載不實罪、第220條準文書及第216條行使前揭不實文書罪。 - 五、 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 - 六、 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 3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首長、副首長專用車使用存 在模糊空間,不易察覺濫用 情事【風險狀況】 依《車輛管理手冊》第17點 第1項規定,首長、副首長專 用車無須與其他公務車集中 調派,實務上亦不必填寫派 車單,使用上存在模糊空間, 潛藏機關首長、副首長或駕 駛人濫用而不易察覺之風 險,惟實務上此類違法案例 眾多(違失態樣1),有強化管 理之必要。;防治措施:精進首長、副首長車輛使用管理 機制【具體作法】 一、 明定使用範圍 依 《車輛管理手冊》 第2點 第1項規定,各機關基於 業務需要,得參照該手冊 另訂管理規定。機關得就 首長及副首長專用車明定 使用範圍及注意事項等, 以消除模糊空間。 二、 加強查核勾稽 依《車輛管理手冊》第18 點第1款及第8款規定, 首長及副首長專用車仍須 按日填報行車紀錄,因公 3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防治措施:駛人駛至機關指定之停車 場所存放。為防範遭濫用, 車輛管理單位得會同政風 單位,加強抽查行車紀錄、 停車場所進出紀錄等,並 適時運用數位科技工具進 行勾稽,強化首長、副首 長專用車之使用管理。 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派車審核過程未臻嚴謹,易 衍生私用情事;防治措施:落實主管監督責任,強化派車審 查機制。風險評估:【風險狀況】 實務上曾發生機關員工不實 填寫派車單申請公務車外出 從事私人活動(違失態樣3);究其原因,可能係主管或車 輛管理單位針對派車單審查 過程未臻嚴謹,不肖員工因 而得以假借公務之名,順利 申請公務車私用。;防治措施:【具體作法】 一、 申請人所屬單位主管,應 掌握屬員平日工作及勤務 核派情形,確實審核派車 單所載時間、地點、用途 等內容與實際公務需求是 否相符。 二、 車輛管理單位對於未經單 位主管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之派車單,應不予受理;審核過程對於派車單內容 如有疑義,應請申請人提 出說明或佐證資料,進一步確認;如係緊急調派, 不及填寫派車單者,並應 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加油卡保管及油料核銷機制 設計不當,缺乏有效監督;防治措施:檢討油料管理及核銷機制,確保 有效監督。風險評估:【風險狀況】 部分機關為應業務需要,備 有臨時加油卡,實務上曾發;防治措施:【具體作法】 一、 臨時加油卡應報備主管同 意後使用,使用後應立即 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風險評估:生卡片保管及油料核銷由同 一人負責,缺乏有效監督機 制,致衍生得以臨時加油卡 為私人車輛加油,並竄改加 油明細表,將私人車號改為 公務車號,詐取油料不法利 益之情事(違失態樣8)。;防治措施:列入紀錄備查。 二、 明定臨時加油卡使用人與 核銷審核人員不得為同一 人,並由主管覆核。 三、 業管單位應確實審核各種 汽車每月消耗油量統計 表,並不定期勾稽車輛派 車單、里程紀錄及油料使 用狀況,如發現異常情形, 立即查明妥處。 5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屬員配合上級長官違法使用 公務車輛;【風險狀況】 實務上曾發生機關首長或主 管濫用職權指示所屬人員駕 駛公務車載送其本人、家屬 或親友從事私人活動之情形 (違失態樣2),並有車輛管理 人員配合主管浮報公務車維 修費用,以差額填補主管私 用公務車損壞應負擔賠償費 用之案例(違失態樣9)。究其 原因,主要係屬員礙於上下 隸屬關係,難以拒絕機關首 長或主管之要求而配合為;防治措施:建立安全保密之檢舉通報機制, 並落實揭弊者保護;【具體作法】 機關應依《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規定,建立安全且保密性高之檢 舉通報機制,鼓勵同仁就發現違 法行為,例如濫用公務車、填報 不實派車單、虛(浮)報公務車維 修費用等,立即向該法第4條所 定之受理揭弊機關提出檢舉,並 應落實揭弊者保護,進而建立機 關勇於揭弊之組織文化,同時保 護同仁自身不致誤蹈法網。 5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車輛管理人員久任一職,與 特定廠商往來密切,易滋弊 端;【風險狀況】 實務上曾發生公務車輛管理 人員與汽車維修廠勾結浮報;防治措施:建立職務輪調機制,集中辦理車 輛維修採購;【具體作法】 一、 為免人員久任一職,可能 成為業務上往來業者拉攏。 5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風險評估 ~ ## 【風險狀況】 保養維修費用以抵充其他費 用或詐取利益之不法案件 (違失態樣9、10),究其原因, 主要係車輛管理人員久任一 職,與特定廠商熟識後可能 逐漸發展出彼此配合互利之 默契,潛藏衍生弊端之風險。 依《車輛管理手冊》第36點 第 5 款規定,汽車機件損壞 須招商修理者,應詳列修換 項目及施修規格,其維修費 用達公告金額五十分之一 時,應派員監修。如未落實監 修而僅憑修理照片,難以確 認廠商是否已依修換項目及 規格履約,潛藏車輛保管人 與廠商共謀藉公務車維修之 機會牟利之風險。實務上前 已發生多起浮報維修項目牟 利之案例(違失態樣 9、10、 11)。 6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防治措施 ~ ## 一、 指派適當人員監修 之對象,因利益誘惑衍生 弊端,或藉自身權力違法 牟利,機關應貫徹職務輪 調制度,強化內控機制, 以有效降低弊端風險。 - 二、 機關應視往年辦理公務車 輛維修情形,如屬重複性、 同質性、經常性之小額採 購案,宜區分年度採「開 口契約」之方式辦理,避 免承辦人長期以小額採購 逕洽特定廠商辦理,而衍 生弊端。 公務車輛維修,除應依《車輛管 理手冊》第 28 點規定,將實施 檢查與保養情形隨時登載於車 歷登記卡外,各機關得視實際管 理需要,採取下列強化措施,例 如: 公務車輛送修時,如符合 左方欄位所列規定,機關 應切實派員監修,監修人 員應優先指派具有車輛維 修知識或經驗者擔任,且 不宜指派車輛管理人員兼 任,避免衍生風險。 - 二、 檢附必要佐證資料 核銷時檢附維修過程照片 6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公務車輛肇事處理不當,衍生詐領保險理賠風險;【風險狀況】 依《車輛管理手冊》第40點規定,汽車肇事時,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應迅速向主管人員報告經過;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有關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關係人之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機關公務車輛管理單位對於肇事後未依規定迅即報告主管到場之案件,善後處理過程;防治措施:訂定機關公務車輛肇事處理作業程序;【具體作法】 依《車輛管理手冊》第2點第1項後段規定,各機關基於業務需要,得參照該手冊另訂管理規定。該手冊第七章雖已訂有公務車肇事處理之一般性規定,惟因涉及公帑支出、責任歸屬、保險理賠等,為使善後處理過程更加嚴謹,機關得視實際業務需要自行訂公務車輛肇事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例如:證據保全、調查處理、車輛送修、保險理賠等),以 7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程若未能加以深究釐清,可 能使不肖人員認為有機可 乘,衍生廉政風險。實務上即 曾發生以公務車製造假車禍 詐領保險理賠之案例(違失 態樣12)。;風險評估:機關公務員欠缺廉潔法治觀 念,公私不分,濫用公務車;風險評估:【風險狀況】 公務車輛可分別為「機關首 長、副首長專用車」及「其他 公務車」兩大類。前者,雖係 專用,依規定仍僅限於公務 用途,惟歷年來已發生多起 機關首長將其視為私人車 輛,濫用於從事私人活動之 案例(違失態樣1);後者,實 務上亦不乏機關首長、主管 或公務車領用保管人,以其 從事私人活動或提供親友、 家人使用之案例(違失態樣 2、4、5、6、7)。如此貪圖方 便、公私不分,均為欠缺廉潔 法治觀念所致,應予導正。;防治措施:供遵循,降低不肖人員藉機牟利 之廉政風險。;防治措施:加強廉潔法治教育,培養正確法;防治措施:治觀念及自律意識 【具體作法】 一、 製作防貪指引或相關宣導 教材 機關政風單位蒐集本機關 或他機關曾發生具代表性 之公務車使用管理違失案 例,編撰公務車使用管理 防貪指引或相關宣導教 材,俾利宣導運用。 二、 運用適當管道及時機,全 面落實宣導 機關政風單位與車輛管理 單位,適時運用機關廉政 會報、主管會議或其他適 當管道、時機,配合到職 及在職訓練,將公務資源 合法使用納入機關廉政倫 理課程中,全面宣導公務 車使用管理規定及具代表 性之違失案例,確保機關 正副首長、主管及同仁均 熟知相關規定及違反法規 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 8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機關內部控制及查核強度不 足,致生管理漏洞 將車輛管理業務納入機關內部 控制作業,加強稽核抽查,並運; 用科技工具輔助管理 【風險狀況】 觀諸近年實務案例,公務車 輛之調派使用、油料管理、保 養修理及肇事處理等各項作 業流程均有弊端發生,部分 弊端例如:機關首長濫用公 務配車從事私人活動、車輛 保管人擅自變更公務車外 觀、以臨時加油卡為私人車 輛加油等,並有長期存在未 能及時發覺之情形,顯示機 關對於公務車輛使用管理整 體作業之內部控制及查核強 度尚有不足或欠缺有效監督 機制,致生管理漏洞。 【具體作法】 一、 納入機關內部控制作業 將車輛管理業務納入機關 內部控制作業,制定標準 作業程序及各項作業表 單,以強化內部控制。 二、 定期或不定期業務檢核 車輛管理單位應會同機關 主計、政風等單位,辦理 定期或不定期業務檢核, 核對派車單、每月消耗油 量統計表、車歷卡及車輛 維修單據等資料,分析有 無不當使用、油耗異常或 維修保養費用虛(浮)報 情形,以強化內控效能。 三、 不定期抽查公務車現況 車輛管理單位應針對車輛 9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風險評估 防治措施:是否依規定停放機關指定 處所,不定期實施抽查, 並輔以監視錄影設備提升 管理效率,加強遏阻公務 車私用情事。 四、 運用科技工具輔助管理 機關得視需求及預算,加 裝具備影音功能之行車紀 錄器、車牌辨識系統等, 完整記錄車輛行駛時間、 路線、行車情形及進出停 車場所情形,並定期由管 理人員抽查比對派車單與 行車紀錄,藉由科技設備 輔助監督,提升用車透明 度與查核強度,有效防範 車輛遭不當私用。 10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 1 首長自行駕駛公務配車從事旅遊、餐敘、購物、就醫及授課等 私人活動。 返回P.2違失態樣 - ●甲擔任機關首長,利用配發之救災指揮車兼作為其首長用車之職 務上機會,多次駕駛該車前往外縣市辦理私人事務、留宿親友住 所至翌日始返回上班,並持該車配屬之車隊卡刷卡簽帳加油,獲 得共計新臺幣7萬餘元之不法利益。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經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後,甲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南 分院二審判決,甲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罪,處 有期徒刑 1 年,緩刑 3 年,甲並經監察院依法提案彈劾。 (臺灣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 年度矚上易字第 1 號刑事判決、監察院 109 年劾字第 13 號彈劾案文)。 11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續) - ●甲擔任機關首長,多次駕駛公務車就醫及購物等,為避免私用公 務車行為遭人發覺,要求司機將其每次自行駕駛公務車之公里 數,不實填入派車使用管制表,以使每日公里數得與前一日公里 數接續,嗣由不知情之承辦人辦理公務車租金費用、油料費用及 ETC 通行費用之核銷。甲涉犯刑法第134 條、第 339 條第 2 項之 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犯詐欺得利等罪,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甲並經監察院依法提案彈劾。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 度偵字第7780 號起訴書、監察院114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 11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續) (續) - ●甲擔任機關首長,配有首長座車,多次自行駕駛該車輛從事購物、 探視親友等私人活動,事後再由不知情之駕駛陳報油料費用及 ETC 通行費用供會計單位核銷,以此方式獲取不法利益,涉犯刑 法第134 條、第 339 條第 2 項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犯詐欺得 利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應 於本件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2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 萬元。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112 年度偵字第 16792 號緩 起訴處分書) 11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續) (續) (續) - ●甲擔任某直轄市官派區長,獲分配公務座車使用,竟利用該車輛 做為其首長用車之職務上機會,自行駕駛從事個人私領域活動, 再自行或利用不知情之替代役男等人,在「公務車油料消耗紀錄 表」上填載日期、行駛地點及里程處後,交由不知情之承辦單位 人員核銷油料費用,以此方法圖自己使用 95 無鉛汽油油料之不 11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 - 2 首長或主管濫用職權或公私不分,自行或由屬員駕駛公務車載 本人、家屬或親友進修、打麻將、觀光或處理私事。 法利益。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甲 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 10 月,緩刑 3 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年度易字第 290號刑事判決) 12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返回 P.2 違失態樣 - ●甲擔任機關首長,擅自將公務車當成其專屬座車,多次指示司機 或由本人駕駛公務車,供作其運動、至大學授課或擔任碩士生論 文口試委員、休假旅遊等私人用途,嗣由不知情之承辦人員按月 製作請款資料,辦理該車之油料費、ETC 通行費及租賃費等費用 核銷。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判決,甲犯 刑法第134條前段、第342條第1項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 故意犯背信罪,處拘役50日,緩刑3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3 年度原訴字第44號刑事判決) 12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返回 P.2 違失態樣 (續) - ●甲擔任機關首長,利用公餘之機會,多次指示不知情之駕駛,駕 駛公務車載其往返醫院就醫私用,嗣由不知情之油料管理業務承 辦人製作公務車每月油料核銷簽呈,完成油料核銷作業,足生損 害於該機關。甲涉犯刑法第134條前段、第342條第1項之公務 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犯背信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 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國庫 一次支付新臺幣10萬元。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1年度 偵字第13600 號緩起訴處分書) 12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返回 P.2 違失態樣 (續) (續) - ●甲擔任機關首長,於赴外地視察業務時,偕妻同行,於公務行程 中一同搭乘公務車至景點駐足拍照,或由公務車接送參加私人餐 敘行程,造成公私不分之疑慮,顯非適當,經監察院提出調查意 覺函請主管機關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監察院108年內調0048 號調查報告) - ●甲擔任單位主管,佯以洽公名義,借用機關公務車作為載送返鄉 子女及走春拜年等私人行程之用,嗣利用不知情之部屬在公務車 輛派用車登記表上,登載不實內容,因而獲得使用公務車之不法 利益。甲涉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同法第339條 第2項、第134條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得利等罪嫌, 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並應於緩 起訴處分確定後 4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 10 萬元,並繳交犯 12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返回 P.2 違失態樣 (續) (續) (續) - ●甲擔任單位主管,佯以洽公名義,借用機關公務車作為載送返鄉 子女及走春拜年等私人行程之用,嗣利用不知情之部屬在公務車 輛派用車登記表上,登載不實內容,因而獲得使用公務車之不法 利益。甲涉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同法第339條 第2項、第134條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得利等罪嫌, 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並應於緩 起訴處分確定後 4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 10 萬元,並繳交犯 12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甲為單位主管,多次擅自指派臨時人員乙駕駛其所管理公務車, 作為接送其返回住處、前往私人飲宴餐敘、處理私務之交通工具, 致機關增加該車之私人用途油料及高速公路過路費用支出、損失 正常指派乙從事公務之利益,甲並免於支付雇用司機之花費,以 此方式圖得自己之不法利益,涉犯刑法第134條前段、第342條 第1項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犯背信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 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應於接受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 分命令通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3萬元。(臺 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3年度偵字第8084號緩起訴處分書) 13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續) ●甲為單位主管,獲機關配置公務車及加油卡且為該車之保管人, 明知任職期間未經首長批准在職進修博士班,卻於未請假之上班 期間指示司機駕駛公務車,接送其赴大學上課,下課後再由司機 駕駛返回機關上班或逕行返回住處;亦曾指示司機駕駛公務車載 送其參加族人婚宴、壽宴、私人餐敘等個人私領域行程,結束後 再指示司機搭載其返回住處,嗣後司機再駕駛公務車自行返回機 關,支出油料及國道高速公路ETC扣款費用均由機關預算支應, 以此方法獲得不法利益。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經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判決,甲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背信罪,處罰金新臺 幣20 萬元。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原訴字第20號刑事判 決) 13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續) (續) ●甲為單位主管,於公務拜會、講習之餘或無公務需要外出之上班、 非上班等時間,指示知情之屬員乙駕駛公務車搭載其外出打麻 將、接送友人、私人慶生,事後乙填寫派用公務車申請單,由甲 自行核准後,送交車輛管理員丙核銷。甲犯刑法第28條、第134 條、第 339 條第 2 項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共同犯詐欺得利 罪,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3年;乙共同犯刑法第28條、第339 條第2 項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 3 月,緩刑 3 年。(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04號刑事宣示判決筆錄) ●甲擔任某外島軍事單位主管,多次命所屬擔任軍車、公(私)務 租賃車駕駛,於公務期間搭載其親友於當地遊玩,公器私用違失 事證明確,經監察院依法提案彈劾。(113年劾字第19號彈劾案 文) 13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3 機關員工填寫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車從事私人活動。 返回 P.2 違失態樣 - ●甲擔任公務員,擅自將公務電動機車作為其從事私人活動之交通 工具,且次日方返還,並於「公務機車使用登記管理表」上登載 不實之使用事由及時間,並蓋印在「單位主管核章」欄上。甲涉 犯刑法第134條、第342條第1項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背 信得利及刑法第216條、第213條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 職務上所掌公文書等罪嫌,案經檢察官提請公訴。(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檢察官113年度偵字第1616號起訴書) 1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3 機關員工填寫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車從事私人活動。 返回 P.2 違失態樣 - ●甲為機關進用之臨時人員,多次利用其駕駛公務車外出洽公之機 會,於執行公務前、後等空檔時間,逕自駕駛公務車從事私人活 動,並於機關之派車登記表上虛偽填寫不實之行駛公里數後提 交,致使不知情之承辦人陷入錯誤,誤信上開行車油耗均係用於 公務,而辦理公務車油料費用之核銷。 1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3 機關員工填寫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車從事私人活動。 返回 P.2 違失態樣 - ●甲為機關進用之臨時人員,多次利用其駕駛公務車外出洽公之機 會,於執行公務前、後等空檔時間,逕自駕駛公務車從事私人活 動,並於機關之派車登記表上虛偽填寫不實之行駛公里數後提 交,致使不知情之承辦人陷入錯誤,誤信上開行車油耗均係用於 公務,而辦理公務車油料費用之核銷。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 經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判決,甲犯刑法 339 條第 2 項之詐欺得利 罪、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 期徒刑3月,緩刑2年。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字第5 號刑事判決) - ●甲擔任機關公務員,利用職務上得使用、核派公務車機會,在無 公務事由下駕駛公務車與友人會面,並於派車單上虛偽填載起訖 日期、時間、里程等,交由不知情之機關人員行使,以此方式詐 得共5日之用車利益,涉犯刑法134條、同法第339條第2項之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及同法第216條、第213條之行 使登載不實公文等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 為 1 年,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收受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 令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臺灣彰 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1511號緩起訴處分書) 1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3 機關員工填寫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車從事私人活動。 返回 P.2 違失態樣 - ●甲擔任機關公務員,利用職務上得使用、核派公務車機會,在無 公務事由下駕駛公務車與友人會面,並於派車單上虛偽填載起訖 日期、時間、里程等,交由不知情之機關人員行使,以此方式詐 得共5日之用車利益,涉犯刑法134條、同法第339條第2項之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及同法第216條、第213條之行 使登載不實公文等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 為 1 年,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收受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 令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臺灣彰 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1511號緩起訴處分書) 1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4 擅自將機關配發之公務機車提供家人日常代步使用。 返回 P.2 違失態樣 - ●甲為機關之聘僱工友,將機關配發之公務機車及加油卡,作為個 人通勤及其家人日常代步之交通工具,並以該公務車加油卡加油 之油料作私人用途使用,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案經檢 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甲應於緩起訴處分確 14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5 濫用個人領用保管之公務車上下班通勤、接送家人、購物、與 友人餐敘或參加馬拉松路跑等私人活動。 返回P.2違失態樣 ●甲擔任機關公務員,申請配得公務車A車供其執行公務使用,多 次於假日期間,自其住處駕駛A車前往參加馬拉松路跑或搭載家 人一同出遊,嗣再持配屬之公務加油卡加油及核銷ETC通行費, 涉犯刑法第134條前段、第342條第1項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 機會故意犯背信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 1 年,被告並應自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 2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 幣 5 萬元。(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109 年度偵字第 22240 號緩起訴處分書) 15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5 濫用個人領用保管之公務車上下班通勤、接送家人、購物、與 友人餐敘或參加馬拉松路跑等私人活動。 返回P.2違失態樣 (續) ●甲擔任機關公務員,配有公務機車及公務加油卡作公務上使用, 詎甲將公務機車挪作私用,多次於週五或連假前夕騎乘該公務機 車返家,於假日、休假期間騎乘私用,並以公務加油卡加油簽帳, 使不知情之承辦人員陷於錯誤,事後仍按月製作請款資料,辦理 該車之油料費核銷,甲涉犯刑法第134條、第339條第2項公務 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得利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 國庫支付新臺幣 5 萬元。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113 年度 偵字第12814 號緩起訴處分書) 15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5 濫用個人領用保管之公務車上下班通勤、接送家人、購物、與 友人餐敘或參加馬拉松路跑等私人活動。 返回P.2違失態樣 (續) (續) ●甲擔任清潔隊員,先後2次擅自將資源回收車充作其接送親人、 載運冰箱等私人行程使用,以此方法圖得不法利益,涉犯刑法第 134 條、第 339 條第 2 項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罪, 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2年,被告應於緩起 訴處分確定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 10 萬元,並於 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 1 年內,參加法治教育 2 場次。(臺灣屏 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08年度偵字第9832號緩起訴處分書) 15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 5 濫用個人領用保管之公務車上下班通勤、接送家人、購物、與 友人餐敘或參加馬拉松路跑等私人活動。 返回P.2違失態樣 (續) (續) (續) ●甲擔任機關公務員,配有公務機車及公務加油卡作公務上使用, 詎甲數次擅自將公務機車作為其接送家人、從事私人活動之交通 工具,並以配發之加油卡加油,甲涉犯刑法第134條前段、第342 條第1項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犯背信罪,案經檢察官予以 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 15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起 6 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 5 萬元。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 察官111 年度偵字第254 號緩起訴處分書) - ●甲擔任機關公務員,配有公務車及公務加油卡作公務上使用,惟 其卻用於駕駛至轄區外處理個人私領域事務,並以配發之加油卡 加油及得免付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用,甲涉犯刑法134條、第339 條第2項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罪,案經檢察官予以 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 起 6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 3 萬元。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112年度偵字第35742 號緩起訴處分書) 16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
https://serv-oga.ncku.edu.tw/v...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 2025-06-01 前言/總則 (續) - ●甲擔任機關公務員,獲機關配發公務機車,竟數次擅自將本案公 務機車作為其接送家人、從事私人活動之交通工具,涉犯刑法第 134 條前段、第 342 條第 1 項之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犯背信 罪,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應於緩起 訴處分確定,收受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後3個月內, 向國庫支付新臺幣 5 萬元。(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113 年 度偵字第21447 號緩起訴處分書) 16 embedded 2026-03-21 03:10:14